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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通报旅游行业违法典型案件6起

来源:今日观察者 旅游

云南通报旅游行业违法典型案件6起

近期,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协同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集中公布了一批旅游市场违法典型案例,共计6起。

通报内容强调,近年来云南省委与省政府在整治旅游乱象方面态度坚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方式维护市场秩序,全力保障游客权益。自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全省文旅系统不断深化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路径,对旅游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严查处,坚决切断行业内的灰色利益链条。此次曝光的6起案件,涉及伪造资质、平台内部寻租、强迫交易及发表不当言论等多种违法情形,充分展现了监管部门全链条打击违法行为的决心与力度。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有关人士指出,这批被通报的案件均为近年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例,相关责任人已依法受到严厉惩处。此举既为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也向社会传递了“旅游乱象必查、违规必究”的明确信号。未来,云南将继续深化针对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完善游客投诉举报渠道,常态化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对于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游客权益的行为,将坚持严厉打击、绝不姑息,以此维护云南旅游的金字招牌,确保广大游客的安全感与满意度。

以下是6起典型案件的具体详情:

01

李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及非法经营案

李某作为云南傣泰国际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在2022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为了拓展线上业务,先后借用父母名义注册了云南夏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和西双版纳傣江南旅行社有限公司,并实际掌控这三家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李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三次伪造许可证上传至某平台,欺骗审核机制,违规开设线上店铺,从事包车游、多日游等包价旅游业务。2025年10月,李某在处理平台投诉时再次提交伪造的许可证而被查获,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随即依法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12月25日,李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景洪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于2026年2月13日被取保候审,案件后续将依法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02

姚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姚某原为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负责云南、贵州两省旅行社平台的入驻审批管理工作。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间,姚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并索要旅行社负责人贿赂,金额累计达25.1万元,同时向相关人员泄露公司内部保密资料,协助不具备资质的旅行社通过平台审核。案发后,姚某家属全额退缴了赃款。2025年底,官渡区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03

松某某强迫交易案

导游松某某受云南美源国际旅行社委派提供服务期间,多次采用威胁、恐吓手段强迫游客消费。此前,他因无证执业、强迫交易等行为已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但仍屡教不改。鉴于其情节恶劣,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启动了行刑衔接程序,于2026年3月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6月,松某某被依法吊销导游证,目前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已被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04

金某某发表不当言论案

2026年3月,导游金某某在从楚雄前往大理的旅游大巴上推销翡翠时,公开发表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不当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大理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8日、罚款800元的处罚;同年6月,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吊销金某某的导游证,并对委派其承接业务的云南弗远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顶格处罚。

05

张某无证持假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6年3月,未取得导游资质的张某使用伪造的导游证件为旅游团提供服务,经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核实,其资质确系造假。同年7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收缴了伪造的导游证;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张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06

胡某某无证持假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6年5月,未取得导游资质的胡某某受他人委托,使用伪造的导游证件为旅游团提供服务,经核实其资质同样造假。同年7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收缴伪造导游证;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胡某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策划 | 魏微 陈姿汐

编辑 | 彭箫静 候孟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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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旅游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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