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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利剑出鞘!携程被罚没51亿余元 破“全网最低价”潜规则

来源:今日观察者 头条

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据法律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携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开出罚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51.79亿元。

此案紧随阿里巴巴、美团、知网之后,成为平台经济反垄断的又一标志性事件,也是在线旅游行业的首例。与过往案件相比,此次监管重点从单一的“二选一”延伸至“全网最低价”,并在互联网平台重大垄断案件中首次落实了“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首开平台没收违法所得先河**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携程在中国境内在线酒店预订服务市场占据支配地位,自2020年起市场份额长期稳定在50%以上。调查确认其存在两项垄断行为:一是通过“特牌”体系限定酒店独家合作;二是强制“金牌”及“无牌”酒店提供“全网最低价”,构成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七条和第五十九条,市场监管总局责令携程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此前强制扣除的酒店经营者订单储备金1.2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并按其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的7.5%处以35.21亿元罚款。

这是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中,首次同时运用“责令停止违法、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三种手段,也是首例实现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

**细节:从“粗暴二选一”到“技术操控”**

调查显示,携程的垄断手法已从早期简单粗暴的“二选一”,进化为更具隐蔽性和技术性的复合形态。

携程利用“特牌”体系——即交易额高的优质酒店——给予流量曝光、跨商圈展示等激励,诱导商家签署独家协议。虽然书面协议未明示“独家”,但业务经理口头传达:若入驻其他平台将被摘牌。一旦商家在其他平台经营,便会遭遇限流、置底甚至摘牌惩罚,导致流量断崖式下跌。

安徽某酒店负责人透露,“特牌”酒店被要求仅与携程独家合作,且综合佣金抽成比例最高。“我们酒店两年前获评‘特牌’,因抽成过高,已于2025年10月主动降级为‘金牌’。”他表示,合作全程按携程要求执行,毫无议价空间。“酒店高度依赖线上订单,尤其是商旅客户,而携程正是这类客群的主要渠道,因此我们对平台依赖极深。”

数据显示,携程“特牌”独家合作执行率超90%,有效封锁了优质房源供给。

第二类垄断行为则是强制“金牌”“无牌”酒店提供“全网最低价”。携程在协议中强制授权直接调价,并利用技术手段全天候监测竞品价格。一旦发现价差,便通过“调价助手”“挂牌通”等工具强制调低。对于“金牌”酒店,要求价格比其他平台低20元或5%以上,形成硬约束。不配合者将面临限流、扣除预充值“订单储备金”等惩罚。

多位酒店负责人反映,平台要求开通工具后,系统自动修改房间价格和折扣,无需商家确认,“只会调低,不会调高”。有酒店称,节假日480元的房价被系统降至130元;有的酒店一天内被调价七八次,“像关不上的水龙头”,刚手动改回又被算法覆盖,投诉则石沉大海。

**解读一:传递三重常态化强监管信号**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指出,携程案将垄断行为关注点从“二选一”拓展至“全网最低价”,丰富了执法类型,释放了强烈监管信号。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宁立志认为,处罚传递出三重明确信号:

其一,常态化监管无行业例外或规模豁免。在线旅游作为平台经济重要细分领域,统一适用反垄断规则,不存在法外之地。

其二,技术手段不能成为垄断“挡箭牌”。携程利用技术实施违法,表明技术复杂性非监管盲区,任何以技术之名行限制竞争之实的行为均受规制。

其三,变相独家合作同样违法。携程通过激励、惩罚等手段诱导商家接受独家条件,手段更隐蔽,但仍属执法范畴。“反垄断执法将持续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明确法治底线,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环境。”

**解读二:双重经济制裁加大违法成本**

时建中表示,本案是平台经济领域首起同时适用三种处罚措施及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直击核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的双重经济制裁大幅抬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分析指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强化了追缴功能。作为较少适用的典型案例,该案通过追缴不当收益,既防止违法者获利,也激活了责任工具和救济方式,为处理隐蔽性垄断行为提供参考。

基于销售额比例的高额罚款,彰显了《反垄断法》作为“经济宪法”的基础作用,旨在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平台秩序、保护中小经营者及消费者合法权益。

**解读三:整治“内卷”,推动向“价值战”转型**

时建中认为,携程强制“全网最低价”及自动调价,助推了“不跟低价没客源,跟了低价又亏本”的恶性循环——这正是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综合整治”的“内卷式”竞争。整治核心是“反内卷”而非“反竞争”,有望修复公平竞争,推动行业从“价格战”转向“价值战”。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李强治表示,处罚直击痛点,打破头部平台垄断壁垒,营造公平环境。随着独家合作等限制被纠正,酒店可自主选择平台,制定差异化策略。禁止强制“全网最低价”让酒店重掌定价权,能依据服务质量、成本合理定价,推动竞争从“价格内卷”转向“服务比拼”。

宁立志强调,反垄断旨在打破低水平竞争循环,推动行业走向共赢。“当竞争回归质量与创新,平台方能构建核心竞争力,实现商户、用户与社会多方共赢。”

**意义:为平台经济“立规矩、划底线”**

反垄断执法首要目标并非“罚多少钱”,而是“规范秩序、纠正行为”。

继阿里、美团、知网之后,此案再次彰显国家强化平台治理、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决心,为平台竞争树立新边界。

从全国统一大市场战略看,平台垄断是阻碍流通的核心“堵点”。平台凭借数据与算法优势形成信息与定价壁垒,导致竞争失灵;“二选一”等排他要求催生封闭生态,阻碍要素流动。处罚携程正是疏通这一“堵点”的关键举措。

从整治“内卷”角度看,头部平台以非市场化手段挤压中小竞争者,表现为低价值内耗。携程强制“全网最低价”助推恶性循环。本案是国家遏制恶性低价竞争、引导行业良性创新的关键一步。

从维护权益角度看,低价竞争不可持续,竞争失灵将消解商家提升品质动力,消费者最终被迫接受“低质低价”。对商家而言,“全网最低价”剥夺自主定价权,实质是将负担转嫁,导致“卖得越多、亏得越多”。

**声音:处罚应是实质性整改起点**

时建中强调,处罚决定应是携程实质性整改的起点。整改应聚焦四大领域:彻底停止违法,废除独家合作和强制最低价条款;重塑合规体系,将反垄断合规嵌入算法、定价及合同;创新模式,放弃“流量租”收割,转向赋能型服务;建立商家共治机制,让商家参与规则制定并拥有救济渠道。

他指出,反垄断执法终极价值不在于罚款金额,而在于疏通被淤塞的公平竞争机制,让市场重新发挥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恢复竞争”,才是这份决定的法治与经济价值。

对携程的处罚,既是惩戒,也是对整个平台经济的警示。当“靠垄断获取超额利润、以技术变相实施‘二选一’和价格操控”的旧逻辑被打破,平台经济才能真正回归公平竞争、创新发展的正轨。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白爽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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