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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退役军人遭冒名顶岗获赔10万 五年后单位发函追讨要求退还

来源:今日观察者 头条

河南退役军人遭冒名顶岗获赔10万 五年后单位发函追讨要求退还

拿到10万元“冒名顶岗”补偿后,退役军人毛开旺又苦等了5年,不仅没等来事业单位身份和待遇的恢复,反而收到单位发来的“告知函”,要求退回这笔钱。

毛开旺2000年退伍,次年安置到河南省台前县公路局(现台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谁知领导一句“等通知”,让他一等就是十几年,直到2017年才惊觉岗位早已被人顶替。经纪委介入举报,顶替者被清退,公路局在2021年与他签订协议:一次性补偿10万元,并承诺恢复其工作人员身份及待遇。

可协议签了,身份却迟迟未落实。今年6月,一纸告知函打破平静,单位称双方劳动关系已实质解除,此前支付的10万元属不当得利,要求协商退还。

7月22日,台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李加文向新京报记者解释:2008年,毛开旺的户口和档案相继落入山东禹城,这被视为他主动解除了与公路局的劳动关系。因2021年工作人员未查清背景便签订了“恢复工作并补偿10万元”的协议,如今真相大白,单位决定起诉毛开旺,追回这笔款项。

一份名为“毛开武的基本信息”表显示,毛开旺的身份证号被划掉,但个人拼音码仍保留为“Mao kaiwang”。受访者供图

**被顶替的二十年:承诺赔偿与复工成空**

这场长达20余年的安置纠纷,始于2000年。

当年12月,21岁的毛开旺退役,按政策待业一年后,被分至台前县公路局。据毛开旺回忆,单位接收了他的档案,却没安排上岗,而是让他在家“等通知”。这一等,便是数年。期间,他父亲多次向局领导催问,得到的答复总是:“安置的人都没上岗,再等等。”

“在家闲着也不是办法。”毛开旺说,随后他随父前往山东打工,最终在禹城市安家、结婚、生子。2017年,国务院发文强调要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岗位落实,这让他重新燃起希望,打算回台前县问问进展。

原以为有国家政策撑腰,回乡安置不成问题。然而打听之下,他却得知有人正冒用他的名字在县公路局领工资。通过县委编办调取安置信息后,他发现,“退役军人安置介绍信存根”上虽是他的名字,但个人基本信息表上的名字已变为“毛开武”。

毛开旺提供的这份由编办调取的“毛开武的基本信息”表显示,身份证号栏中,原号码被划去,替换为一串新号码,而个人拼音码一栏依旧写着“Mao kaiwang”。该表格落款日期为2014年6月,盖有台前县公路局公章。

毛开旺指出,原始表格中能清晰看到名字中“旺”字被刮除、改为“武”字的痕迹。这些问题在向纪委举报后均被查实。

另有一份2017年12月台前县监察局发给公路局的建议书提到:2002年1月,县安置办将毛开旺安置到公路局,但因各种原因他未到岗。自2010年4月起,公路局开始给毛开旺发工资(实由毛开武领取),2014年4月的工资表显示,毛开旺的名字已被毛开武取代。此外,毛开旺的个人档案、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编办人员信息表,均被篡改为毛开武的信息。

“纪委查实后,顶替者毛开武被清退,但我本人的事业身份和工作始终没落实。”毛开旺说,他和父亲多次找时任局长询问,对方起初以刚到任不了解情况为由推脱,随后便是一拖再拖,“既不否认应恢复身份的说法,也不进一步落实安置。”

直到2021年,毛开旺再次向纪委反映问题,双方才达成一致。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公路局与毛开旺于当年8月签订的《协议书》显示,鉴于单位财务困难无力全额支付自2002年至2020年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万余元及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4.7万元,毛开旺做出让步,达成调解:公路局一次性补偿10万元;协议签订后,恢复毛开旺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双方配合重建其档案信息。若毛开旺能随时上岗,则享受正常待遇;若不能到岗,则由公路局为其全额缴纳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

**单位发函毁约:称劳动关系已事实解除**

毛开旺表示,协议签订后,他如约拿到了10万元补偿,并按要求提交了个人档案复印件,供单位前期与各部门对接解决身份问题,但进展缓慢。

他说,在这5年里,他和父亲曾分别或共同找公路局领导催问,对方不是忙就是让再等等,“从未说过问题卡在哪,也没说需要补充什么材料,全是各种理由往后推。”

今年4月,毛开旺通过短信将工作多年未落实的情况反馈给台前县政府主要领导。随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李加文与毛开旺再次就安置问题进行协商。

毛开旺称,6月初,李加文答应尽快恢复其档案和身份。但他没想到,几天后收到的竟是一封告知函:“工作不安排了,钱也得退还。”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这份长达6页的告知函详细梳理了毛开旺的待业、安置、户口档案迁移及异地就业参保情况,并据此得出法理结论:毛开旺与台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劳动关系已事实解除。中心此前支付的10万元补偿款,是基于“2002年至2020年间,毛开旺始终处于待岗状态,无收入来源”的错误认识。该支付行为属重大误解,建议10日内双方协商处理(如部分返还、分期返还等)。

对此,毛开旺深感困惑:自己被冒名顶替,理应恢复的身份和工作,怎么就变成了“劳动关系事实解除”,连拿补偿款都失去了法律依据?

7月22日,李加文回应记者称,2008年10月,毛开旺的档案被人从公路局调走,托管至禹城市就业服务中心,同月其户籍也落户禹城。他认为,这说明毛开旺清楚档案被提走的事实,“是他主动解除了跟公路局的劳动关系。”

李加文进一步解释,顶替者毛开武是2010年进入公路局,2014年篡改档案,而此时毛开旺的档案已转走。因此,毛开武是伪造档案上班,这与毛开旺已无关联。之后毛开武被清退,相关造假人员均受处罚。

李加文称,此前因未查清毛开旺在禹城就业、缴纳社保等情况,加之2021年其家人频繁到公路局交涉,双方才签订了“安置并补偿”的协议书。

“2021年签协议的事,我们已向县领导汇报,县里同意恢复毛开旺的身份和工作,但要求他提供档案原件,对方迟迟未给。”李加文说,调查中发现,毛开旺2004年便在禹城结婚,此后一直定居当地,当时他并不想回来工作。

对于这一说法,毛开旺坚决不同意。

他解释,自己和父亲始终要求的只是恢复身份和工作,从未表达过不愿回去上班的意思。他说,2009年之前,他一直在禹城建筑工地做小工,每天打泥扛灰,还要自费缴纳社保,不可能放着事业编制不要,拱手让人。

毛开旺从台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调取的资料显示,其档案系由顶替人的父亲签字提走。受访者供图

**当事人将应诉:主张合法权益**

毛开旺认为,公路事业中心的告知函是“倒果为因”。他的档案是被顶替人的父亲毛某伦从公路局违规领取后,交给奶奶“让我们自己想办法就业”,他才将档案存放在禹城就业服务中心。现在不能因为本人保管档案,就视为主动解除劳动关系。

毛开旺提供的一份按有手印的“提档证明”写道:“根据毛开旺的意思和委托,现把他本人档案提走,与公路局不再有关系。”签字人为毛某伦(记者注:2014年已逝世)。

李加文称,毛某伦与毛开旺的父亲系堂兄弟,都在一个村。经了解,当年提档、顶岗之事,毛开旺的父亲应该是知情的。

7月22日,毛开武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当年顶替毛开旺工作主要是其父亲操办,他觉得毛开旺及其父亲应该知情,“要不然我咋会冒用他的名字呢”。

对此,毛开旺及其父亲均予以否认。毛开旺的父亲表示,血缘上他与毛开武的父亲确为同一个爷爷,但父亲从小被过继走了,两家人实际往来并不多。

李加文主任表示,有些事情毛开旺可能未说实话。目前事实已查清,告知函内也明确了缘由,他们将起诉毛开旺,追还补偿款。

“既然公路事业中心毁约,我也将委托律师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毛开旺说道。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认为,2002年安置后,毛开旺待岗是遵循单位安排,并非无理由拒绝劳动。且客观上,毛开旺不间断询问安置情况并签订补偿协议,足以证明其主观上并无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愿。此外,档案转递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提取人是顶岗者的父亲,毛开旺事后个人保管档案,不能视为主动解除关系。

付建称,2021年双方协议明确载明补偿事由是被冒名顶替,10万元补偿及恢复身份、工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相关规定,未按规定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待遇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毛开旺作为安置对象,有权要求恢复人事劳动关系、按政策安排上岗,也有权主张相关赔偿。

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编辑 甘浩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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