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
《上海法治报》披露一起刑事案件。
独居女子意外察觉,
家中玩偶里暗藏偷拍设备。
报警后,那套设备竟“不翼而飞”。
电子门锁记录却揭示真相:
在她外出的十几分钟内,
有人输入密码潜入屋内。
张女士租住在上海长宁区的一居室里。今年3月大扫除时,她手无意间碰到卧室柜顶的小熊维尼玩偶,触感坚硬。拆开玩偶,里面赫然藏着一个摄像头,连着充电宝,电量显示还剩三格。她立刻拍照固定证据,随即出门报警。
可民警赶到时,摄像头和充电宝已不见踪影。张女士查看智能门锁开锁日志发现,就在她离开后的短短十几分钟里,有人用密码刷开了门。这一细节让她脊背发凉——对方不仅掌握了她的门锁密码,似乎还在长期监视她。
警方在现场勘查时捕捉到一个关键线索:隔壁邻居顾某家安装的监控摄像头,角度明显偏向张女士家的入户门。警方随即联系顾某。
顾某到案后很快交代了一切。据他供述,从2025年10月起,他利用自家门口的摄像头,长时间对准张女士的房门。通过连续多日观察,他记录了张女士出入的时间规律、作息习惯,甚至仔细分析了她在输入门锁密码时手指滑动的轨迹。经过反复推演九宫格路径,顾某成功破解了张女士家的入户密码。
2025年11月的某一天,顾某趁张女士外出,首次用破译的密码打开房门。入室后,他没有翻找财物,而是将预先准备好的摄像头放入卧室柜顶的玩偶中。此后,他多次趁张女士不在家时潜入,更换充电宝、调整拍摄角度,持续偷拍其生活隐私。案发当天,顾某再次潜入时发现摄像头位置有被移动过的痕迹,担心暴露,便迅速拆走摄像头和充电宝,企图销毁证据。
审讯期间,面对民警关于作案动机的询问,顾某直言:“就是想看一下房子的主人长什么样以及家庭情况,满足自己窥探他人私生活的欲望。”技术勘验结果证实,所有偷拍视频均保存在顾某的个人存储设备中,并未上传网络,也没有进行出售或传播。
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认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间,被告人顾某多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安装摄像设备偷拍被害人生活隐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应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对顾某提起公诉,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知多D
1、哪些物品容易被装偷拍设备
这些物品要格外留意:卡通挂件、打火机、插座、挂钩、烟雾报警器、运动鞋、饮料罐、沐浴液瓶、纸巾盒、牙刷、路由器、手表、钢笔、拐杖等。
2、如何识别偷拍设备?
关灯照亮看反光:关掉所有的灯、拉上窗帘,使房间变暗。可用手电筒照可疑区域,若有反光则仔细检查。
手机红点探测:同样是使房间变暗,打开手机照相机,紧盯手机屏幕,将房间内有可能装摄像头的地方仔细扫一圈。如果手机屏幕上有光斑出现,就应该是针孔摄像头,这时要赶紧开灯查验。
关于偷拍,法律如何规定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此提醒大家
无论是在家还是入住酒店
一旦发现摄像头偷拍
一定要及时报警
来源:上海法治报、央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