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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小学正式纳入教学计划的研学实践活动 每学年2次每次3天 告别只游不学

来源:今日观察者 教育

山东中小学正式纳入教学计划的研学实践活动 每学年2次每次3天 告别只游不学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其他8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高质量开展的若干措施》。

这份文件给研学活动定下了新规矩:正式写入教学计划,每学年至少安排2次,每次时长约3天。不同学段有不同侧重——小学重在感悟家乡,初中侧重了解城市,高中则聚焦国家大局,力求做到知行合一。整个过程中,学校必须掌握主导权,家委会不得越俎代庖。收费坚持公益性质且全程透明,仅收取食宿和交通等必要成本,明细公开可见。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全免政策,配合全流程的安全闭环管理,让研学回归教育本源。

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落实全国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针对当前中小学研学实践中存在的概念模糊、重游轻研、管理松散、安全隐患、收费乱象以及育人效果不佳等痛点,山东特制定此措施。旨在规范全省中小学研学秩序,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工作体系与保障机制,推动研学实践从“粗放式开展”向“高质量育人”转型。

二、政策总体目标

本政策的核心在于坚守公益育人的本质,剥离市场化的研学旅游属性。通过规范课程体系、严控安全风险、透明经费管理以及多部门协同保障,依托齐鲁大地丰富的文化资源,构建起分层清晰、内容科学、安全规范、普惠公平的研学实践育人体系,助力中小学生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政策要点解读

(一)明晰边界,坚守研学育人初心

政策首先厘清了核心概念,划清了研学实践活动与市场化研学旅游的界限。由有计划地组织集体出行、提供食宿,以研究性学习和实践体验为目的的校外教育活动,属于研学实践;而由市场主体主导、以消费和户外旅行为目的的研学游,则不属于此列,坚决杜绝商业行为裹挟校内教育。

同时确立了四大原则:一是教育性,贴合学生特点,兼顾知识与趣味;二是实践性,立足地域特色,引导走出校园;三是安全性,坚持全程管控与底线思维;四是公益性,严禁营利创收,落实贫困生减免,保障教育公平。最终目标是厚植家国情怀,培育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四个自信”。

(二)分层设计,完善科学课程体系

政策明确将研学纳入教学计划,固化标准:原则上每学年集体研学2次,单次约3天。义务教育阶段聚焦4至8年级,高中阶段聚焦1至2年级。支持利用春秋假期开展研学周,严禁借研学之名变相补课,杜绝形式化与功利化。

在课程开发上,彻底整治“游而不研”,要求课程聚焦核心素养,包含考察调研、实践体验等环节,明确学习目标、任务清单及评价标准。建立分层体系:小学侧重乡土乡情,初中侧重县情市情,高中侧重省情国情。鼓励各地各校开发精品课程,搭建资源库。

强化多部门联动,整合教育、文旅、团委、科协等资源,依托自然文化遗产、红色基地、高校院所、高新企业、文博场馆等载体,深挖黄河文化、海洋文化、沂蒙红色文化等齐鲁特色,开放高校实验室与科普平台,打造科创与文化研学场景,丰富育人载体。

(三)压实责任,规范活动组织管理

学校是研学组织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严禁委托家委会组织。严格执行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参加,充分保障家长知情权与选择权。对不参与的学生,学校需妥善安排校内替代学习实践,守住教育公平底线。学校应制定详细方案与安全预案,公示明细,并提供多套方案供家长选择。

建立出行备案制度,教育部门统筹辖区时间,错峰避开旅游高峰。严禁组织高价“精品”研学,严控变相牟利,出国(境)研学须经市级教育部门审核同意。

创新实施“双千万工程”,打造山东特色品牌。聚焦“行走齐鲁”“见识齐鲁”“沂蒙精神代代传”等品牌,组织全省千万学生开展研学,吸引千万省外学生走进山东。此举既提升山东研学影响力,又发挥文化育人功能,推动齐鲁文化传承弘扬。

(四)全程闭环,筑牢安全防护底线

构建行前、行中、行后全链条安全教育体系。行前常态化开展安全提醒与风险排查;行中实行教师全程跟班与动态巡查,实时掌握学生状态,化解隐患;行后进行安全复盘整改,优化管理机制。同时加强节假日出行安全提醒,引导家校选择合规资源。

落实全方位防范措施,硬性要求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师生购买意外险,并与承办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活动前必须实地踩点,对路线、场地、食宿、交通、消防等进行全面评估。严格规范交通与食宿标准,选用合规车辆与持证驾驶员,落实食品与消防安全,按比例配备教师、安全员及志愿者。

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各校制定极端天气、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等专项预案,配齐急救物资,明确流程。研学期间实行每日动态报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严禁组织违背学生身心规律的高风险活动。

(五)公开透明,严控研学经费管理

遵循成本补偿、公益普惠原则,收费仅限食宿、交通、门票、耗材等必要成本,严禁额外创收。收费标准提前公示,明细公开,严格执行代收费制度。优先选用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免费公益资源,确需收费的,严格落实优惠票价,费用不得高于市场均价。

强化经费监管,学校建立专项台账,专款专用,教职工出行费用由公用经费承担,不得转嫁家长。活动结束后5日内公示收支明细,接受社会监督。委托第三方需公开招标,遴选资质齐全、安全规范、信誉优良的机构。刚性落实贫困学生减免政策,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参与权利。

来源丨山东教育发布、闪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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