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张彦宗
距广西贵港那场悲剧发生,已过去27年。当年高考志愿填报的当夜,20岁的姜佐育遇害,其兄姜佐棉由此踏上漫漫追凶路。近日,“为弟追凶27年”一案出现新动向:警方通报称案件侦破,4名嫌疑人全部落网。只因作案时这4人均未满14周岁,警方依法作出撤案决定。据封面新闻7月31日报道,姜佐棉表态“不会停下来”。
港北公安分局此前回复姜佐棉信访件时透露,他已知晓4人被抓的消息,但提出质疑,认为他们并非真凶,要求尽快查清姜佐育被害真相。7月27日,警方明确答复:案件事实已查清,证据确凿,4名嫌犯就是凶手。次日,警方向姜佐育亲属签发撤案告知书。
为给弟弟讨回公道,姜佐棉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妻子离他而去,他风餐露宿,吃尽苦头,其中的艰辛唯有自知。在此背景下,嫌疑人虽被抓获却因年龄原因免于刑责,这对姜佐棉的打击之重、失望之深,完全可以理解。只是这般反转,连刑警也难以预料,现实往往如此捉弄人。
回顾过往,警方曾发布悬赏通告。无论何时抓获嫌疑人,1999年的命案需依据1997年修订的刑法执行。根据当时法条,作案时不满14周岁者不承担刑事责任。现行刑法虽将刑责年龄下调至12周岁,但遵循法不溯及既往且禁止不利溯及原则,因此只能眼睁睁看着人已抓到,案子却得撤了。这4名杀人嫌犯就此完美躲过刑事惩罚。
贵港警方严格依刑法办案,并无过错。“法不溯及既往”并非针对个案设定,不因个案产生弹性,它是不可动摇的普遍法律准则,这一认知无误。若允许法律具备溯及力,人们无法预见当下行为是否会被未来法律定罪,安全感便无从谈起。因此,无论是执法机关还是大众,都维护这一法治原则,即便朴素正义观与法律规定冲突,导致前者暂时无法伸张,也只得捍卫法治底线。
需要厘清的是,当法律在本案中无法提供正义宣告缺席时,并不代表法律终结于撤案这一步,更不代表执法司法机关在所有方面“认命”并止步于此。姜佐育的厄运或许无法通过法律伸张正义,但他家人,尤其是哥哥所承受的“厄运感”,本可得到减轻。
姜佐棉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警方寄来的撤案告知书仅写明案件已侦破查清,未交代具体始末,故家属对结果难以接受。他希望了解详细案情,想弄清不满14岁的嫌疑人如何杀害20岁的弟弟,为何几个孩子要杀一个大人。他还计划前往案发地查找弟弟遇害线索。
执意寻找线索与了解案情,说明他对侦破过程存疑。受限于权限及信息不对称,姜佐棉有此疑问实属正常。鉴于嫌疑人作案时未满14岁,即便如今已成年,当年卷宗仍按未成年案件管理,个人隐私信息限制对外披露。那么,警方能否在合法范围内,向姜家说明作案大致经过,特别是杀人动机?即便无法讲清所有细节,不能百分百释疑,让家属了解大概,也能获得些许抚慰。
律师建议,如今4名嫌疑人均已成年,姜家完全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本人及当年监护人赔偿。对于是否进行民事维权,姜佐棉回应“还来不及想这些”。若他想民事索赔,警方可否提供支持?警方掌握民事诉讼核心证据材料,若能主动释明维权途径,提供必要证据支持,或助家属尽早从不甘转向理性的法律救济。
“法不溯旧”确为本案贯彻的原则。对此,既可用冷漠态度重申,也可用更具法治温度的方式解释。姜佐育父兄奔走追凶27年,若换来的仅是“依法撤案”通知,而非撤案后的“普法释法大礼包”,只会让人更加失望。撤案确有依据,但撤案本身不应为本案画上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