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2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了关于内蒙古包钢板材厂重大容器爆炸事故的调查详情。这起悲剧发生在2026年1月18日,导致10人丧生、84人受伤。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共对6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事发当日15时01分左右,位于包头市昆都仑区的内蒙古包钢板材厂发生爆炸。经查,直接诱因在于1号球罐在运行期间长期受介质腐蚀,加之局部应力与交变载荷的共同作用,致使内壁产生不可逆的“碱应力腐蚀开裂”与“腐蚀疲劳”复合损伤。随着损伤不断累积直至穿透壁厚,下环焊缝北侧出现饱和水泄漏。由于现场未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约1.5小时后,内部压力突破含缺陷容器的极限承载能力,泄漏点附近焊缝沿环向发生整圈快速撕裂,球罐瞬间解体,引发罐内大量饱和水闪蒸并造成爆炸。
事故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迅速部署,全力组织搜救。应急管理部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派员赶赴现场指导救援。累计投入现场救援力量1300余人,动用应急和救护车辆70余辆,展开紧张有序的搜救行动。
报告详细梳理了包钢板材厂、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事故单位,北京京诚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鞍山华信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包头分院等关联单位,以及监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
鉴于涉嫌犯罪,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已批准逮捕板材厂7名人员。同时,建议将事故相关的6名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对包钢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事故相关单位,包头市及昆都仑区两级党委、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厅、国资委的相关人员,分别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报告明确,对包钢钢联、京诚科林、鞍山华信、包头特检院等4家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昆都仑区党委、政府需分别向包头市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包头市党委、政府和包钢集团则分别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编辑:张维维
实习编辑:岳静菲
【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