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证监会连同属地派出机构集中公布了一批投行业务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多家券商在执业规范及内控管理上的问题展开问责。此次被点名涉及的机构包括广发证券、红塔证券、世纪证券、甬兴证券、国融证券以及国元证券共六家。监管部门依据各机构违规情节的差异,分别下达了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改正两类行政监管决定。
其中,广发证券、红塔证券和世纪证券三家机构收到了警示函,暴露出投行内控管理与执业规范方面的短板。具体而言,广发证券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质控部门独立性缺失以及项目收费不规范。红塔证券则在质控现场核查流于形式、保荐工作报告信息披露不充分以及工作底稿验收把关不严等方面存在疏漏。世纪证券不仅质控与内核等核心风控环节把关松懈,还涉及薪酬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相比之下,甬兴证券、国融证券和国元证券面临的监管力度更为严厉,被采取了责令改正措施。此外,甬兴证券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金勇熊、国元证券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李洲峰、国融证券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柳萌也被出具警示函,认定三人对所在公司的投行业务违规行为负有管理失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