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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广东多家行业协会发布通知 分支机构负责人头衔将按规范统一调整

来源:今日观察者 头条

民政部最新发布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已明确,该办法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十一条对负责人称谓做出了硬性规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只能称为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严禁使用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及秘书长等头衔;而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则应称为主任或副主任。

新规落地后,不少社会团体迅速行动,通过修订章程或下发通知来规范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头衔。

7月29日,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发出通知,宣布自2026年8月1日起,分会及专业委员会的负责人称谓将严格按规范调整。“会长”统一改为“主任委员”,“副会长”改为“副主任委员”。若分会设有理事会,则整体调整为“委员会”。此外,原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的称谓不再保留。原秘书长岗位统一调整为“执行副主任委员”,原副秘书长岗位则由各个分会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也同步发布了调整通知。根据要求,原会长(理事长)更改为主任委员,原副会长(副理事长)更改为副主任委员。原秘书长不再被视为分支机构负责人职务,而是作为办事岗位进行规范设置,其称谓统一调整为“秘书”。

7月31日,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在通知中指出,自2026年8月1日起,该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的原有岗位称谓将全面按规范调整。具体而言,原分会“会长”统一调整为“主任委员”,“副会长”统一调整为“副主任委员”。对于设立理事会的分会,须统一调整为“委员会”,以此作为分会唯一的议事决策机构。同时,不再保留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的秘书长、副秘书长岗位称谓。其中,原“秘书长”岗位调整为“执行副主任委员”,原“副秘书长”岗位则调整为“助理副主任委员”。

部分协会的分支机构干脆直接取消了秘书长与副秘书长的职位设置。

以福建省室内设计师协会为例,其在7月31日发布的通知中明确:自2026年7月31日起,免去协会各分会原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全部职务。分会将统一规范设置委员制岗位,原对应职务调整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且分会不再设立秘书长、副秘书长岗位。凡持有上述原职务牌匾或任职任命书的人员,需尽快将相关证件送至或邮寄至协会秘书处,以便统一回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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