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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里木湖景区殴打司机事件处置结果公布:7人行政拘留 自驾服务费相关事项明确

来源:今日观察者 旅游

赛里木湖景区殴打司机事件处置结果公布:7人行政拘留 自驾服务费相关事项明确

8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联合工作组就赛里木湖景区工作人员殴打旅游车司机一事,发布了处理及整改情况通报。

7月23日,该起发生在赛里木湖景区的恶性事件引发了恶劣社会影响,教训惨痛。自治区相关部门联手博州成立专项工作组进驻景区,展开全面核查与整治。现将具体处置进展向社会公开:

一、涉案人员处罚结果

公安机关通过现场走访、证人询问、传唤当事人以及调取监控视频等手段查明事实。一名景区工作人员在查验票务时,与来自新疆某旅游客运公司的司机王某某发生冲突并动手互殴。事态升级后,先后有7名景区工作人员参与了对司机的殴打。经法医鉴定,结合自治区医学专家及援疆医疗专家的联合诊断,王某某伤情构成轻微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参与打人的7名景区工作人员分别处以10日至15日不等的行政拘留,每人另罚1000元。

二、责任单位及人员问责详情

此次事件暴露出赛里木湖景区在管理上的漏洞。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规,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

赛里木湖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景区运营方)党委书记、董事长苏某德,因落实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不力,对事件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某,因日常经营管理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其下属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票务运营方)经理吴某军,在票务核验及安检人员管理上失职,负直接责任,被撤职;检票主管龚某海,在票务核验管理上失职,负直接责任,亦被撤职。

赛里木湖景区党工委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不力,被责令深刻检讨并通报批评。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刘某,因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负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处理;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蒋某东,责任落实不到位,负重要领导责任,同样受到诫勉处理;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某琦,在旅游发展和市场管理方面履职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管委会旅发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安某,在旅游发展和市场管理方面履职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三、自驾服务费调整方案

针对游客和网民关注的自驾费问题,联合工作组迅速介入研究,指导景区优化整改。此前,赛里木湖景区按75元/人标准收取自驾服务费。为回应社会关切,体现国有景区公益属性并让利于民,景区在报备价格主管部门后,决定将收费模式由“按人”改为“按车”,不同车型收费标准如下:5座及以下车辆120元/车,6至7座车辆180元/车,8至19座车辆300元/车,20座及以上车辆600元/车。

鉴于票务系统需进行升级改造,新方案自8月20日0时起正式执行。在新方案实施前,即从8月4日0时起,暂按30元/人标准收取自驾服务费。

工作组真诚感谢广大游客及网民的监督与关心。针对反映出的服务管理问题,工作组将持续督促景区认真整改,提升服务质量,共同守护赛里木湖的纯净与美丽。

此外,自治区将督促指导全区涉及自驾收费服务的旅游景区,加快制定优化调整方案,尽快公布实施。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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