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布了202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受托运营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地方养老基金在2025年的投资收益额达到1420.71亿元,投资收益率为5.76%。这一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已实现收益额为1128.22亿元(对应已实现收益率4.71%),以及交易性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292.49亿元。
自2016年12月启动受托运营以来,地方养老基金累计取得了5544.30亿元的投资收益,年均投资收益率保持在5.14%。这一表现超过了年均保底收益率2.63%,高出约2.51个百分点。
风险基金自2023年起正式独立开展投资运营。2025年,其投资收益额为2.47亿元,投资收益率2.05%;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资收益额达7.27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2.64%。
截至2025年末,养老基金整体资产总额为35206.99亿元,负债总额5388.38亿元。这部分负债主要源于投资运营过程中形成的短期负债,以及待返还给委托省份的到期结算本息资金。权益总额为29818.61亿元,其中直接投资规模8381.10亿元,占基金权益总额的28.11%;委托投资规模21437.51亿元,占比71.89%。
具体拆分来看,地方养老基金资产总额35046.61亿元,负债5360.77亿元,权益29685.84亿元;风险基金资产总额165.13亿元,负债32.36亿元,权益132.77亿元。
从委托资金变动情况看,2025年地方养老基金拨入资金5306.27亿元。这笔资金包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705.26亿元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01.02亿元。此外,还有委托资金到期结算后继续参与委托的收益192.18亿元,合计新增委托本金5498.46亿元。同年,因委托资金到期,地方养老基金调回本金163.21亿元。经此调整,委托本金余额净增5335.2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3606.9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1728.34亿元。
截至2025年末,地方养老基金委托本金余额总计27012.59亿元。细分结构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占17426.2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占9586.37亿元。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地方养老基金和风险基金两部分组成。依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国发〔2015〕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部分结余的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其投资收益,委托给社保基金会管理,形成地方养老基金。社保基金会对这部分资金实行单独管理、集中运营和独立核算。风险基金则是从委托期满后的超额收益中按比例计提的资金,专门用于弥补地方养老基金实际投资收益低于承诺保底收益时可能出现的差额。对于风险基金,社保基金会采取统一管理、独立运营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