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石窟壁画里有一类独特的艺术面孔,被称为“天图像”。这并非单纯的宗教题材,而是古人宇宙观、生死观与自然认知的视觉化呈现。它们往往借用汉晋时期流行的世俗图像,在艺术本源上其实游离于佛教之外。尽管其思想内核与佛教的净土、佛国信仰有所勾连,但在视觉表达上却大相径庭,保留了更为浓郁的汉晋传统特征。“天图像”遍布洞窟内表现天界空间的壁面上部及窟顶,甚至延伸至主尊像龛内外,并不局限于特定位置。这类图像主要盛行于十六国北朝时期,并在隋、唐、五代、宋及西夏时期得到不同程度的延续。从整体分布来看,此类图像在洞窟中存续时间之长、占比之高,足以证明它是佛教艺术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文章配图-1:敦煌莫高窟第285窟(局部) 资料图片
敦煌石窟中,“天图像”留下了丰富且自成体系的遗存。这种丰富性与每个洞窟独立的建筑空间及整体设计规划密不可分。古人开凿石窟时,赋予了洞窟特定的思想、功能与信仰,这与洞窟完整空间所蕴含的宇宙观、天界观紧密相连。作为目前保存最完好、最能典型阐释佛教空间的历史文化遗存,敦煌石窟群相较于国内其他石窟群具有独特优势。后者要么以摩崖小窟龛为主,要么因历代累加痕迹杂乱而难以梳理其空间背后的思想逻辑。因此,敦煌石窟自然成为探讨佛教艺术中“天图像”的理想学术阵地。
具体到表现形式,“天图像”集中出现在洞窟窟顶、四壁上部以及主尊彩塑所在的像龛内外等象征神圣与天界的位置。其中,历代洞窟窟顶壁画中的各类图像最具代表性。例如,代表宇宙“三圆三方”结构的斗四藻井和斗四平棋图案,以及藻井四周的各类纹样。特别是那些在汉晋时期备受推崇的“祥禽瑞兽”图像,加之大量的莲花纹、忍冬纹等植物纹样,三角纹等几何纹样,还有早期洞窟人字披顶上流行的莲花化生、天人、动物、禽鸟等图像,共同构成了洞窟“天图像”的主体架构。
另外,在莫高窟西魏时期的第249窟和第285窟窟顶四披,天界图像呈现出集大成的形态。这里绘有流云、星辰、羽人、仙人、风神、雨师、电母、雷神、日、月、三皇、开明、乌获、伏羲、女娲、飞廉、畏兽、飞鸟、瑞草、仙山、狩猎图以及各种动物形象。这些内容大多源自《山海经》等文献记载的汉晋传统神仙鬼怪、祥禽瑞兽或天界神灵,在汉晋墓葬中同样屡见不鲜。而在十六国北朝和隋代洞窟的天宫栏墙上,则分布着天人伎乐人物、形式多样的栏墙、装饰复杂的墙面纹样,以及大头仙人、动物纹、火纹、光纹、草书文字等元素。这些内容多与汉晋时期的祥瑞、瑞应、谶纬思想相结合,构成了佛教洞窟“天图像”中颇具神秘色彩的部分。
至于那些用于界定洞窟不同壁面空间的兽面纹,以及受礼制影响的玉器纹、垂帐纹、联珠纹、回形纹、卷草纹、三角纹等,不应简单视为装饰纹样,它们实则具备深刻的天界空间属性。此外,洞窟藻井中的龙、凤或龙凤组合图像,作为汉地传统文化中的神圣吉祥神灵,在礼制上拥有独特地位与象征意义。这类图像初现于初唐,流行于晚唐、五代、宋、回鹘及西夏洞窟中。由于它们出现在洞窟最高处——即藻井井心这一核心位置,因而成为佛教洞窟中天界思想特征极为明显的“天图像”。
佛教艺术中常见的天人、飞天、飞仙类图像,在历代洞窟中均有出现。它们的分布位置并不固定,呈现形式变化多样,实则是汉晋文化中的仙人向佛教佛国天人转化的结果。其自由飞动的特性,彰显了显著的“天图像”属性。忍冬纹、莲花纹、垂帐纹、三角纹等各类象征天国的植物纹样和几何纹样,同样具备这一属性。其中,忍冬纹和莲花纹是佛教艺术中代表净土和佛国世界的常见植物,在敦煌历代洞窟壁画中频繁出现,尤其大量集中于早期洞窟“天图像”密集的空间区域;垂帐纹和三角纹在洞窟中具有强化神圣空间的意味,往往出现在洞窟四壁与窟顶衔接处(如第285窟南壁上部、第275窟底层一圈),二者通常代表着天界空间与世俗人间的界限。
北朝洞窟中的阙形龛、屋形龛建筑图像,是印度、犍陀罗和中亚佛教艺术中未曾见过的题材。它们明显借鉴了传统礼制和汉晋墓葬建筑样式,集中出现在北凉、北魏、西魏洞窟中,是佛教艺术中国化过程中一种独特的、表示天界空间象征性的图像。洞窟壁画中大量绘制的云气纹,同样是汉晋墓葬图像和器物上装饰最多的一类纹样,也是代表传统仙界思想的典型图像。云气纹承载着浓厚的传统天、仙思想,成为佛教视觉艺术中表现佛国景观的基本元素。此外,佛菩萨等各类尊像的身光、背光、项光、头光、身后的圣树、头顶的伞盖、华盖等图像,在敦煌壁画艺术中数不胜数,其神圣性与象征性显而易见。至于日、月、星辰等天象图像,无疑是敦煌壁画中易于辨识的“天图像”。
敦煌壁画中“天图像”的出现及其设计,实际上与汉晋以来的世俗传统信仰与思想紧密关联,并非仅由佛教经典与教义决定。佛教及其艺术与汉地文化和艺术的深度融合,是佛教能够在汉地立足、传播并最终完成中国化的关键。佛教传入中国后,东汉桓帝时即有“设华盖以祠浮图、老子”及楚王英“学为浮屠斋戒祭祀”,佛和老子一同成为祭祀对象,反映了求佛以成仙的汉地传统神仙思想。东汉时期发现的早期佛教艺术品几乎均出土于墓葬,并与摇钱树、灯台、魂瓶等器物共存,这表明佛教在初传之际就依附于传统的丧葬习俗,也证实了汉地本土的墓葬升天成仙思想对佛教及其艺术的影响,这是确凿的历史事实。
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对天、地、人三界和自然世界的认识自成体系,具体表现为长生不老、升天成仙的思想观念。这类思想主要体现在《淮南子》《鲁灵光殿赋》《抱朴子》《神仙传》《列仙传》《风俗通义》《论衡》《春秋繁露》《白虎通义》等传统经典文献中,《史记》《汉书》《三国志》等正史文献亦有相关记载。在考古材料中,这类表现升天成仙的“天图像”集中出现在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墓葬当中,且是这一时期墓葬较为核心的艺术主题。佛教石窟在汉地的开凿,一方面是佛教宣传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佛教阐释自身思想与教义的实践方式。但要在儒家思想文化浓厚的土壤中传播佛教,离开了汉地本土的生死信仰和思想观念是行不通的,于是汉人社会传统的思想观念就被佛教所借用、融合。敦煌早期石窟艺术的这一特性颇为明显,早期洞窟壁画中大量“天图像”的绘制,与其说是洞窟设计者为了阐释佛教的思想与教义,倒不如说是敦煌的信众借佛教石窟空间展示延续汉地传统的思想观念。而传入中土的佛教与本土世俗思想观念的关系问题,已被中古思想史、观念史、佛教史等领域的研究所揭示,这正是我们对敦煌壁画“天图像”历史依据的基本学术把握。
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进入开窟造像的发展高峰,这也是中国文人对“宇宙之终始,人生之究竟,死生之意义”等宇宙观最为关注的时期。在此背景下,敦煌莫高窟早期石窟中保存了较多体现佛教与传统神仙信仰杂糅状态的遗存,且多以“天图像”的形式出现。
石窟本身是佛教的产物,但具体洞窟的造像题材内容,明显借鉴了汉地传统墓葬的艺术和图像。就敦煌石窟而言,从北凉开窟之初,世俗墓葬中原本属于表现升天成仙的汉晋传统“天图像”,如莫高窟第275窟的阙形龛、三角垂帐纹,就被巧妙借用并成功转换为表现佛教洞窟往生净土的内容,进而转变为佛教艺术作品并被广泛接受与运用。再如出现在莫高窟西魏第249窟窟顶西披的须弥山图像,即是对汉晋墓葬美术中颇为常见的昆仑山形象的借用,且在建筑特征上有魏晋时期河西传统民居“坞堡”的属性。因此,在这里可以认为是以中国传统的昆仑山与河西本地传统民居相结合来完成图像的表达,无疑是佛教美术对汉晋传统“天图像”吸收并借鉴的代表性艺术案例。
除了壁画所显示的大量“天图像”之外,石窟形制本身也体现了佛教对汉地文化、生死观、宇宙观的吸纳。汉晋时期也是墓葬改制的时期,俞伟超、齐东方提出,墓葬演变在汉制和隋唐制度之间,应存在一个风格明显的“晋制”,而“晋制”的发源应追溯到东汉时期。魏晋时期骤然兴起的薄葬观念、覆斗顶墓室、墓志,都是因人们对生死问题的看法改变而形成的产物。覆斗顶洞窟也应是这一时期儒释道思想交互影响的产物。结合更早期以河西高善穆佛塔为代表的北凉石塔,从其中八卦、北斗等图像的出现及独特形制可以窥见,佛教借鉴吸收了中国宇宙哲学中的星斗崇拜、四方五位、八卦九宫等内容,而这正是同属解决人生归宿问题的佛教与汉晋传统相融合的结果。
长期以来,就学术研究而言,敦煌石窟一直是石窟寺考古的重镇,是中古史研究不可或缺的“形象历史”,无疑也是丝绸之路研究颇具代表性的鲜活的“丝路影像”,同时又是艺术学最具典型性的“史料”和“图像”宝库,当然也是中古敦煌社会生活与信仰研究直接的材料。对敦煌壁画艺术的研究,一直以来因其丰富的历史信息,被定位在“大历史”“图像文献”的学术研究范畴之中。无论是作为国际“显学”的“敦煌学”,还是作为“冷门绝学”的“敦煌学”,敦煌壁画由于其材料的一手性、真实性、民间性、多元性、形象性,而成为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石”。因此,敦煌石窟壁画艺术的研究已然渗透至现代语境下的多学科领域,并为各学科提供宝贵的学术支撑。
对于敦煌壁画“天图像”的研究,学界传统多将其界定在装饰图案或纹样范畴,更多关注其艺术性和表象的艺术呈现,而容易忽视其深刻的美学与思想文化价值。比如,学术界对第249、285两窟窟顶“天图像”有大量的研究成果,往往限于此二窟自身“语境”的讨论。此外,以纹样复杂多变、设计构思精巧的藻井图像为代表,包括其他大量窟顶、天宫栏墙、洞窟空间界隔、主尊所在像龛内外、表达各类尊像神圣性的图案纹样和与之搭配组合的图像等大量壁画中的“天图像”,其目前的研究仍然多停留在装饰图案和传统纹样视角的价值挖掘与艺术阐释之中。学术界对这些看似平常的图案与纹样背后所蕴含的深刻而悠久的汉晋传统“天图像”的思想及其艺术表达观念,尚未形成充分认识,尤其是将其置于敦煌洞窟完整的空间中进行解读更是少见。而对这些壁画“天图像”进行深入解析,最终目的是帮助我们认识并复原汉晋以来古人对宇宙、天地、自然等人类重大思想命题的深度思考与艺术呈现方式,价值重大、意义深远。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学者个人项目“敦煌石窟汉晋传统天图像研究”项目负责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