梆腔响起,豫韵绵延。8月1日,《河南省豫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正式落地执行。那传唱了300余年的乡音俚语,从此有了法律层面的坚实托底。作为河南首次以省级地方性法规形式,对一个戏曲剧种实施系统性规范,此举意味着豫剧的保护与发展,从过去的“软约束”迈向了“硬支撑”。
《条例》直击行业痛点,在保护传承、人才梯队、创新路径及保障机制等维度作出详尽规定,为豫剧这张特色文化名片的长远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立规明矩
由“有戏可唱”迈向“有法可依”
“辕门外三声炮如同雷震,天波府里走出来我保国臣”“刘大哥讲话理太偏,谁说女子享清闲”“亲家母你坐下,咱俩说说知心话”……这些深入人心的经典唱段,伴随一代代河南人长大。无论是白发苍苍的老人,还是垂髫稚子,都能随口哼上几句。对河南百姓而言,豫剧早已融入血脉,成为独特的文化基因。
作为中国五大戏曲剧种之一,豫剧历经数百年积淀,呈现出高亢激昂、质朴醇厚的艺术风貌。《穆桂英挂帅》《花木兰》《朝阳沟》等经典剧目家喻户晓,经久不衰,它是刻在中原儿女骨子里的浓浓乡音。
为推动中原文化繁荣兴盛,做好豫剧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今年5月28日,《河南省豫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通过立法形式,清晰界定了豫剧保护传承的边界:豫剧是指形成并发展于河南,传播影响广泛,以中州音韵和板腔体音乐为基础进行演唱念白,拥有完整表演体系与独特艺术风格,且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地方戏曲剧种。
全程参与《条例》立法工作的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吴亚明指出,为豫剧保护传承立法,是豫剧发展历程中的里程碑事件。他强调,经费保障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明确规定将豫剧保护传承发展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这一举措将极大激发豫剧工作者的积极性,为豫剧的繁荣提供坚实后盾。
破题用人
确保“好苗子”进得来、留得住
人才是戏曲传承发展的核心要素。长期以来,基层院团在人员招聘上陷入“招不来、不好招、留不住”的困境,僵化的学历门槛往往将一批真正热爱戏曲的年轻苗子拒之门外。
《条例》直面这一难题,规定要加强豫剧从业人员职称评审管理,建立豫剧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在职称评定中,重点考察豫剧人才在舞台表演和创作生产中展现的能力与业绩,推行豫剧创作作品与论文、专著等效评价,合理配置高级岗位中重要演职员的比例;对于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豫剧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学术成果和任职年限的要求。
同时,《条例》支持符合条件的豫剧表演团体与专业院校、科研机构及社会团体开展合作,通过委托培养、短期培训和合作办学等形式推进人才培养,共建教学实践基地。鼓励豫剧代表性传承人、豫剧名家成立工作室,借助名家传戏、示范展演等方式培育后备人才。
省戏剧家协会主席李树建认为,这些制度安排精准回应了长期困扰基层戏曲人才的问题,体现了对艺术人才成长规律的尊重。
守正创新
从田间地头走向“数字云端”
保护是根基,发展是方向。《条例》既致力于“护根”,也着眼于“长新芽”。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文旅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豫剧创新发展的统筹指导,推动豫剧与科技、旅游等领域的融合发展,提升豫剧在创作、展演和传播方面的创新创造水平。
在内容创作方面,《条例》明确豫剧表演团体应当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市场,与时代同步。通过整理改编传统剧目、新编历史剧目以及创作现代剧目,增强作品的时效性与传播力。推出适应不同演出条件、满足不同群体观演需求且版本多样的优秀剧目,永葆豫剧艺术的生命力。
在传播渠道方面,《条例》鼓励豫剧表演团体加强与互联网平台合作,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建设在线剧院、数字剧场,制作适合网络观演的豫剧剧目、动漫、影视剧和短视频等优秀作品,提高网络传播和营销能力,培育发展网络演播新业态。
此外,《条例》附则明确,曲剧、越调等其他河南地方戏曲剧种的保护传承发展,参照本《条例》执行。
“《条例》来得及时,有了法规给豫剧做靠山,咱河南的乡音肯定越唱越亮堂。”郑州老戏迷李先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