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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集团许世坛涉9笔账外借款披露违规遭6年证券市场禁入 证监会罚490万

来源:今日观察者 财经

世茂集团许世坛涉9笔账外借款披露违规遭6年证券市场禁入 证监会罚490万

靴子终于落地。

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HK00813,股价0.066港元,市值6.85亿港元,下称“世茂集团”)主席许世坛面临重罚:人民币490万元罚款,以及为期6年的证券市场禁入。与此同时,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世茂股份”)也收到了逾千万元的罚单,另有5名个人因违规受到警告及大额罚款。

8月3日,世茂集团发布公告披露,中国证监会已于7月31日正式向许世坛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裁定指出,许世坛在与世茂股份相关的多项行为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的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基于此,证监会决定对许世坛给予警告,罚款490万元,并实施6年证券市场禁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下称“每经记者”)尝试通过邮件和电话向世茂集团、世茂服务(HK00873,股价0.480港元,市值11.85亿港元)等主体了解此事影响,得到的回复均是“建议以公告为准”。

国际资深投资银行家、汇生国际资本总裁黄立冲在8月4日通过微信向每经记者坦言:“港股董事席位未必会因证监会的处罚决定自动失效,但是否继续留任,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公司监管和公司治理难题。”他进一步分析道,“这不仅仅是一张490万元的罚单,它标志着世茂系核心管理人的任职资格和集团治理信用被正式击穿。”

**3份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均少计超百亿元负债**

许荣茂与许世坛这对父子,是近年来中国房地产行业剧烈变革中的焦点人物。父亲许荣茂曾被誉为业内公认的“豪宅教父”,多年位居富豪榜前列。自2021年下半年起,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市场洗牌不断加剧。

据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世茂股份的违规行为主要涉及四个方面。首先是2020年至2021年期间,共有9笔账外借款未予披露,导致年报出现虚假记载。在此期间,世茂股份旗下的多家控股子公司作为主债务人,总计借入资金152.23亿元,但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由于未及时对该部分借款进行会计处理,直接影响了2020年至2022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以期末债务余额为基准计算,世茂股份分别少计了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的总资产和负债,金额分别为111.14亿元、118.54亿元、115.76亿元,致使公司披露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次,世茂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且未在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第三,未能及时披露到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该事项同样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体现。

第四,关联担保事项披露滞后。2019年12月至2021年11月期间,世茂股份多家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世茂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共计25笔,担保总额约195.20亿元,上述信息未在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此外,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的披露也存在缺失。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期间,前述账外借款及关联担保所涉债务陆续发生违约,引发诉讼、仲裁案件12件,涉案金额合计82.22亿元。对于这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世茂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说明。值得注意的是,在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期间,世茂股份曾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多期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许荣茂、许世坛父子被罚款合计770万元**

世茂集团曾在6月28日披露,证监会拟对许世坛作出警告、罚款及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如今这一处罚已正式落地。

每经记者查阅8月3日发布的《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发现,许世坛在陈述申辩材料中提出,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以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并积极配合查处,请求减轻处罚。许荣茂、吴凌华、俞峰、张杰等人也分别提出了各自的申辩意见。

经过复核,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认为,本案的量罚已经综合考量了配合调查、推动整改等因素,因此对许世坛等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处罚决定,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世茂集团董事会时任副主席及总裁许世坛被给予警告,罚款490万元;时任监事长、世茂集团时任执行董事及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汤沸被给予警告,罚款420万元;时任董事长许荣茂被给予警告,罚款280万元;时任总裁、董事吴凌华被给予警告,罚款280万元;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俞峰被给予警告,罚款280万元;时任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张杰被给予警告,罚款140万元。同时,对许世坛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汤沸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禁入期间内,相关人员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上述业务或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相应职务。

“董事会(许先生除外)认为,决定书不会对本集团的业务及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将继续评估与决定书相关的事态发展及结果之影响(包括根据上市规则第3.08条所规定的董事适任性),并将就任何重大发展向市场作更新。”世茂集团在公告中表示。

每经记者注意到,截至发稿时,许世坛仍显示为世茂集团和世茂服务两家上市公司的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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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黄立冲解释称:“下一步市场将关注他是否辞任或暂停职务、主席和总裁职责由谁接替、重大融资和债务重组授权是否需要重新确认。世茂集团公告中‘裁定不会对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说法,只能作狭义理解:490万元是对个人的罚款,并不会直接形成世茂集团新的重大现金流出,但它会提高债权人、银行、审计师和交易对手对集团披露质量的审查强度。世茂集团目前仍在执行境外债务重组、境内贷款展期和资产处置,截至2026年6月,约46亿美元强制可转债已转换,占相关债券约91%,境内约78亿元贷款获得展期。与此同时,部分香港酒店资产已进入接管和正式出售程序。”

对于世茂系多家上市公司是否会受到影响,黄立冲认为需要分层看待。“世茂股份是违法事项直接发生的平台,承担最重的整改、内控、融资和潜在索赔压力;世茂服务不是违法主体,但许世坛同时担任其主席及执行董事,世茂服务也已就该事项发布上市规则第13.51B(2)条更新公告,因此同样必须处理董事适任、授权交接和关联交易治理问题。其他非证券发行人的私人公司,仅从公告披露的禁入范围看,并不当然失去许世坛作为股东或控制人的权利。任职资格受限,不等于家族控制权自动消失”。

黄立冲同时提醒,下一阶段需重点关注许世坛是否退出世茂集团及世茂服务董事会,港交所对其董事适任性的处理,债权人与融资文件是否触发管理层变更或重新授权条款,以及世茂股份后续是否出现投资者索赔或进一步监管处理。在这些问题落地前,“没有重大经营影响”不等同于没有重大资本市场影响,这次裁定会增加其重建信用和完成债务重组的难度。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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