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观察者

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公示神达花沟煤业“12·20”事故核销 认定死者赵某自杀非生产安全事故

来源:今日观察者 头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在8月4日对外公布了《关于对山西忻州神达花沟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12·20”事故予以统计核销的公示》。

回溯至2025年12月20日6时40分,位于山西忻州的神达花沟煤业有限公司(下称花沟煤业)正着手整改一处隐患:即“南帮1410水平运输道路安全挡墙高度不足”。作业期间,现场安全员杨某会同指挥员孙某平、李某春曾指令车辆停车,但司机赵某并未服从安排,反而突然加速倒车,不慎坠入集水坑,最终导致赵某身亡。

事发后的次日,即12月24日,山西局协调原平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组建了事故调查组,随即展开调查。但在调查进程中,花沟煤业对事故定因提出质疑,主张死者赵某系自杀,并于2026年2月4日正式向原平市安委办申请对这起“12·20”事故进行复查。

到了3月24日,原平市人民政府向山西局递交了《关于山西忻州神达花沟煤业有限公司“12·20”事故申请核销的报告》。该报告认定,花沟煤业此次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实为当事人赵某自杀所致,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范畴,因此请求对该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以及《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核销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第(二)项的相关条款,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现就该起事故的统计核销情况向社会公示。

若公众对此次公示结果持有异议或意见,可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如实反映;若采用书面形式,必须签署真实姓名。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