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 | 金角财经(ID: F-Jinjiao)
作者 | 罗夏
如今,想要安稳地坐在上市公司董事的位置上,已非易事。
哪怕只是公告阅读时的疏忽,或是决策过程中追问不够深入,未来等待你的或许是监管部门的罚单、投资者的诉讼,甚至是公司向你个人的追偿。曾经被视为身份与声望象征的董事头衔,现在可能直接让个人资产暴露在风险之下。
7月30日,中国平安在深圳正式推出董责险专属服务品牌“董平安”,主张将保险服务深度嵌入公司治理的全流程。
次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以及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在强调董事需忠实勤勉履职、强化履职评价的同时,明确提出了“鼓励为独立董事投保责任保险”的要求。
这并非监管部门首次提及董责险这一概念。
早在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便已鼓励上市公司为独董投保董事责任保险,并支持保险公司开发契合上市公司需求的产品。
到了2024年7月实施的新《公司法》,更是从法律层面首次明确,公司可以为董事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投保责任保险。
这一系列政策信号的接连释放,表明董责险正加速成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工具箱中的常规选项。
平安此时推出“董平安”,背后折射出一个日益严峻的现实:
随着董事及高管履职责任的加重,仅仅依靠一张出险后才赔付的保单,已无法满足当下的需求。
董事笔下的签名,分量越来越重
董责险市场升温的大背景,在于资本市场监管正持续由“软约束”向“严监管”转变。
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共查办违法违规案件701起,作出处罚决定661份,同比增长11.66%;处罚责任主体达1506人次或家次,实施市场禁入142人,同比增长20.34%。
独立董事同样无法置身事外。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独董制度执行简报(第8期)》指出,2025年共有76名独董因违法违规,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交易所的处罚、处分或监管措施,涉及29起案例。
其中,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对35名独董作出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最高为120万元,最低为9万元,平均罚款额达到48.2万元。超过六成的相关案例,均涉及未有效履行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监督职责。
这些数字清晰地表明,独立董事过去那种“开几次会、签几个字”的履职模式,已难以适应当前的监管要求。
新《公司法》进一步细化了董监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高管不仅要避免利益冲突和不当获利,在执行职务时还需为公司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并给他人造成损害,也可能需承担个人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没有直接参与”并不必然构成免责理由。监管和司法更关注的是,董事是否尽到了勤勉义务:是否认真审阅了材料、了解了决策风险,以及在发现异常后是否提出异议并留下了履职记录。
真正让董监高感到压力的,不仅仅是监管罚款。
在大智慧因证券虚假陈述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代表上市公司,向原控股股东及时任董监高提起了追偿诉讼。
最终,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长虹向大智慧全额赔偿3.35亿元,案件随之撤诉。这是全国首例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代位向上市公司董监高追偿的案件。
此案揭示了一个现实:一起证券违法案件可能会沿着两条线索继续发酵:投资者先向上市公司索赔,公司在承担损失后,再向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偿。
公司的责任,最终可能落实到个人账户上。
与此同时,证券集体诉讼也在加速落地。
2025年12月31日,南京中院对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先行判决,4.3万余名投资者获赔7.7亿余元。至于上市公司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中介机构如何承担责任,将另行审理。
从早期的康美药业,到后来的泽达易盛和金通灵,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已不再只是一次制度试验。一次信息披露违法,可能同时引发行政处罚、投资者集体诉讼以及后续的内部追偿。
现实中的履职风险,并不只来自极端的财务造假。
从会计处理、关联交易,到重大事项披露、互动平台回复以及监管问询,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诸多环节,都可能成为责任认定的依据。董事席越来越难坐,履职保障也必须同步跟上。
董责险保的是正常履职风险
董责险的全称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通常情况下,当董事、高管在履职过程中因疏忽、错误陈述、不当披露或决策过失等行为面临索赔时,保险可以按照条款约定承担法律抗辩费用、咨询费用、民事赔偿金及相关和解支出。
它主要解决的是,董事、高管因履职过失面临索赔时,法律抗辩费用和赔偿责任可能远超个人承受能力的问题,但它绝非规避责任的工具。
故意造假、内幕交易、侵占公司财产、获取非法利益等行为,通常属于保险责任除外范围。是否赔付,还需结合行为性质、司法或监管结论以及具体保单条款来判断。
因此,投保董责险与加强监管并不矛盾。
四部门此次在鼓励金融机构为独立董事投保责任保险的同时,也提出了严格履职问责、薪酬追索扣回以及对重大问题依法依规实行终身问责。责任约束和履职保障,是同时推进的两件事。
这份保障也关系到企业能否吸引合适的人才进入董事会。
如果一次并非故意违法的履职疏忽,就可能让个人和家庭资产暴露在巨额诉讼之下,真正有经验、有能力的人会对董事席位更加谨慎;而已任职的董事,也可能因为担心追责而趋于保守,进而影响董事会作出必要决策。
保险的作用,在于让勤勉履职者敢于提出专业意见,也让公司在面临监管调查和投资者诉讼时,有能力及时获得法律与风险管理支持。
“董平安”把保险服务往前推
平安进入董责险市场已超过二十年。
据中国平安披露,平安产险于2002年签发中国第一张A股上市公司董责险保单,2018年推出A股上市公司董责险专属条款。截至2026年上半年,平安董责险已服务超过600家A股上市公司,累计处理赔案350余件,赔款超过2亿元。
平安产险还设立了董责险专属经营团队,将承保、风险管理和理赔服务整合进同一套业务体系。
二十多年的业务积累,让平安更清楚一家上市公司在出险前后会遇到哪些问题。
有些风险始于一份表述不够准确的公告,有些来自关联交易识别的遗漏,还有些在收到监管问询后,因处置迟缓而不断扩大。等到投资者起诉时,企业往往还要同时处理监管沟通、律师聘请、舆情应对和保险理赔,单纯等待事后赔款,很难覆盖整个过程。
“董平安”因此将服务分为了风险发生的前、中、后三个阶段。
在风险尚未暴露时,平安可以提供公告预审、合规培训、模拟演练、舆情监测和投资者关系辅导,帮助企业发现容易被忽略的信息披露和治理问题。
收到监管问询、现场检查通知或出现重大舆情后,平安会联动法律、合规和声誉管理等专业资源,协助企业梳理事实、准备材料并制定处置方案。
进入索赔和诉讼阶段后,服务重点转向理赔跟进、费用预付和案件处理。相较于等企业自行报案,“董平安”还会根据公开信息主动提醒客户,尽早启动理赔流程。
对上市公司而言,最理想的情况当然是风险不要发生。公告发布前的一次检查、监管问询到来后的一次专业判断,甚至舆情发酵初期的一次及时处置,都可能比事后赔付更有价值。
在此基础上,“董平安”进一步将服务延伸到事前预防,利用积累的数据、案例和专业资源帮助企业提前发现问题,并在风险暴露后迅速介入。
这种模式与平安长期强调的“风险减量”思路一脉相承。二十多年的董责险经验、350多起赔案的积累以及专属服务团队,让平安有能力将保险服务嵌入公司治理过程,既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也在风险发生后提供更及时的支持。
董事要为每一次签字负责。认真履职的人,也应当拥有一份与责任相匹配的“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