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第二名的“胆大妄为”,加上内部人员“传话”的操作,构成了这次事件中最刺痛公众神经的部分——试图通过“花钱买位”来劝退笔试第一。
▲近日,某事业单位招考面试前,笔试第二名劝第一名放弃资格,此事引发关注。 图/海峡都市报
文|辛河
“我都求你别来你还来。”这是笔试现场,笔试第二名对笔试第一名说出的话。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广东陈女士近日反映,她在参加2026年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招聘时,报考了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高中舞蹈组专业技术岗位,虽然笔试成绩位居第一,却遭遇了个人信息泄露、招考人员私下接洽以及竞争对手金钱利诱劝退等违规问题。
这起招聘风波疑点重重。其中,最能激起公众愤怒的,是笔试第二名企图用“花钱买位”的方式劝退第一名的嚣张行径,以及背后似乎存在的内部人员“传话”操作。
笔试第二名为了减轻竞争压力,希望笔试第一名放弃面试,这本身已涉嫌违规。而对方进一步提出“花钱买位”,性质则更为恶劣。
更令人深思的是,陈女士表示,在面试开始前,有一位自称学校工作人员的“高老师”充当“中间人”进行传话,私下接触并劝退她,声称笔试第二名愿意拿出几万块钱,让她退出。这一说法是否属实?背后究竟有何猫腻?相关方面必须彻查清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三十条对此有明确红线:严禁招聘工作人员指使或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中参与作弊,违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作人员私下接触考生并利诱其退考,涉嫌参与作弊,这是破坏招聘公平的关键一步,直接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秩序。
此外,陈女士还提到,笔试第二名在面试现场公然提及“母亲在报考学校任职”,试图利用“亲属关系”为自身的“内定”做背书。若此情况属实,便已触碰招聘回避制度的底线,加剧了公众对“萝卜岗”的猜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尽管遭遇举报投诉,这位笔试排名第二的涉事考生依然成功上榜,顺利进入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对此,当地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回应称,“该考生的笔试、面试分数均没有问题。”仅从流程层面看,这种公示或许没有程序漏洞,但所谓的“带病公示”显然难以消除当事人及公众心中的疑虑。
该事件引发广泛热议,暴露出基层招聘中可能存在“钱与关系”侵蚀公共资源的现象,触发了公众对招考公平性的深层担忧。
事业单位招聘是分配公共资源的重要渠道,其公信力必须建立在公平与正义之上。面对此类事件,相关部门不能仅以“分数无异常”为由草率结案,而应穿透“分数合规”的表象,深入调查“花钱劝退”、内部人员违规传话、亲属回避等涉及信息泄露、利益交换及人情干扰的核心疑点。唯有查清每一个可能破坏公平的暗角,才能还给当事人一个公道,给出一个经得起检验的公正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