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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区两村民追讨八年动迁款两千万元仍难落地

来源:今日观察者 头条

2026年5月11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执行笔录披露,深圳市大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即大望社区集体企业,1985年成立,下称“大望股份公司”)需向该村村民纪力云支付1600万元执行款。

近日,深圳罗湖区大望社区的纪力云向澎湃新闻反映,其家中2018年因拆迁获赔近两千万元,历经政府发文、法院调解及强制执行程序后,至今未能拿到钱款。事实上,早在八年前,这笔资金已被所在村陆续分配完毕。

2018年7月4日,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发布深圳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征地公告,启动相关征地工作。涉及地块位于由新平村、新田村、大望村合并而成的大望社区内的新平村。

同年8月21日,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与大望股份公司签订清拆补偿协议。依据当时评估结果,区土地整备中心向大望股份公司支付了土地补偿款、建筑物及青苗费、搬迁补助费等共计2779万元,并约定清退补偿完成后,任何因承租户引发的纠纷均由大望股份公司全权负责。

1992年,纪力云的父亲(其过世后由纪力云继承相关房产)在新平村获批土地使用权,并与李伟忠合作修建了五栋永久性房屋以及临时建筑和构筑附属物,这些设施恰好处于此次水源保护区拆迁范围内。经评估,纪力云与李伟忠两人应得拆迁款约2500万元。

拆迁结束后,纪力云与李伟忠向大望股份公司索要拆迁补偿款遭拒,遂于2019年4月将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诉至法庭,并将大望股份公司列为第三人,要求支付动迁款。

这场官司反复拉扯六年。直至2025年11月,在深圳市盐田区法院调解下,双方与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大望股份公司达成和解。根据协议,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应向纪力云和李伟忠支付2000万元(经协商,二人分别让渡给村里400万和100万的权益,最终确定纪力云获1600万补偿款,李伟忠获400万补偿款)。同时,大望股份公司在《行政调解书》中确认知悉并认同上述内容,愿意配合履行协议。

几方签署调解书后,罗湖区政府在一篇工作会议纪要中指出,要求区土地整备中心和大望股份公司按行政调解方案分配补偿份额。

随着调解书生效,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于2025年11月25日向大望股份公司发函,要求其直接向纪力云和李伟忠付款。但大望实业公司拒绝支付,亦拒绝将款项退回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

无奈之下,两人向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10日,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回复澎湃新闻称:“调解书生效后,区土地整备中心已多次与大望股份公司就补偿款问题进行沟通,并明确要求向当事人直接给付。前期,股份公司以难以做通村民工作为由,表示无法支付补偿款。鉴于大望股份公司拖延补偿款给付导致案件无法执行到位,区土地整备中心已会同东湖街道办事处和区财政局等监管单位约谈大望股份公司相关负责人。2026年5月11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已赴大望股份公司协调执行事宜,大望股份公司负责人已表示支持执行,无异议。”

即便法院执行局介入,补偿款仍难落地。澎湃新闻获悉,这笔钱早已分发殆尽。

澎湃新闻获取的一份文件显示:2018年10月,大望社区新平自然村负责人向大望股份公司出具《新平经理部(自然村)承诺书》,要求将补偿款提前分配给新平村村民。

该承诺书载明:“各方尚未就《补偿协议》项下款项如何分配达成一致,其全体股民已清楚知悉并了解先行发放该笔款项所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

纪力云告诉澎湃新闻,通过几次支取,拆迁款基本被村里分完。

7月27日,大望股份公司董事长何雨聪接受澎湃采访时表示,“当时钱打到公司后,新平村股民就开了个全体股东大会,要求分掉这笔钱,本来公司是不同意的,后面他们一直闹,公司才让他们签了一个承诺书,如果后面要退,这个钱是要退回的。”

由于纪力云并非大望股份原始股东,资金分配时他并不知情,直到八年后才拿到相关文书知晓此事。

何雨聪对澎湃新闻说,“我们公司是同意法院划扣的,但是要村民再拿出来很困难,新平村因此申请了执行异议。最后只能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也算给村民一个交代”。

记者近日再次联系罗湖区相关职能部门,对方表示“已经在和法院沟通加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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