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观察者

未成年人深夜扎堆改装电摩炸街炫技 多地交警合围查处飙车违法活动

来源:今日观察者 头条

未成年人深夜扎堆改装电摩炸街炫技 多地交警合围查处飙车违法活动

暑期来临,孩子们课余时间充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也随之攀升。部分未成年人在公共道路上危险驾驶、违法载人,甚至拍摄炫技视频,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更为出行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违法载人、拍摄炫技,警惕未成年人危险驾驶**

近日,一段未成年人危险骑行的短视频在网络平台流传。画面中,三名少年夜间骑着三轮车在路上行驶,车斗里还放着一辆摩托车,两名孩子甚至在车上手舞足蹈。

接到群众举报后,交警迅速锁定了涉事未成年人。现场勘查发现,视频中三轮车装载的是一辆改装款电动摩托车,提速迅猛,极易被用于道路竞速或违法炫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车辆属于机动车,驾驶人必须取得对应驾驶证方可上路。交警依法暂扣了涉案电动摩托车,并逐一约谈了三名未成年人及其家长。

无独有偶,湖南娄底交警近期也接到举报:一辆电动自行车上挤坐了5名未成年人。在城区行驶时,他们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其中一名少年直接趴在车头面板上。途中,这辆车还两次闯红灯,情形十分危急。

通过摸排,交警很快找到了骑车人朱某及涉事车辆。经查,朱某是一名年满16周岁的职高学生,其余四名学生均未满16周岁。事发当晚,五人相约外出游玩,因只有一辆电动车,便一同挤乘。行驶过程中,他们还出现了与渣土车抢道的行为。

随后,交管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及涉事学校,对五名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了安全教育。针对朱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超员载人、改装车灯、未悬挂号牌等五项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220元罚款。

**少年马路炫技博流量,交警迅速查处**

为了博取网络流量,将马路当作秀场,一些未成年人驾驶改装电摩故意做出嚣张且危险的动作,最终难逃警方查处。

前段时间,一段未成年人骑行改装电摩停在警车旁“烧胎”的视频在网络走红。视频中,电动摩托车后轮高速空转,扬起大量白烟,前轮直接顶在路边停放的警车上,行为极其嚣张危险。接到网友举报后,山东临沂交警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快速溯源锁定了违法行为人张某。

不过,张某当时用于炫技的电动摩托车早已被私自变卖。为深挖违法源头,交警持续追查涉案车辆去向,很快在辖区某社区内找到了这辆涉案电动摩托车。经核查,该车的电机、制动等核心部件被非法改装,整车安全性能严重不达标。考虑到张某年仅13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对其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驾驶非法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其余相关违法线索已移交特巡警大队做进一步核查处置。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驾驶人安全研究部副研究员索子剑表示,部分人为了在短视频平台博取流量,刻意制造危险场景,进行暴力表演来挑衅警方,这种行为可能引发交通事故、治安违法,情节严重的也可能触及刑事责任。

近日,山东潍坊交警在日常巡逻时,发现有人骑行非法改装的电动摩托车,在马路上翘头炫技,甚至闯红灯。交警立即调度相关警力合围拦截,在城区夜市周边将骑车人抓获,警方发现,他们都是未成年人。

交警指出,非法改装电摩本身安全性能不达标,未成年人违法骑行极易诱发交通事故;车辆私自加装的大功率音响会产生巨大噪声,严重扰民。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和未成年人监护人,严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骑行。

**博流量竞速炫技,危险又违法**

“飙车炸街”,是指驾驶人驾驶跑车、摩托车刻意猛轰油门制造巨大轰鸣声,吸引路人围观的违法行为。每年的6月到9月,是“飙车炸街”违法行为的多发期。交警在近期专项查处行动中发现,参与飙车炸街的人员中存在大量未成年人。

广西贺州永丰路是一条新建成通车的城区道路,该路段为双向六车道,宽阔笔直,路口红绿灯间距大,深夜车流、人流稀少。然而,这一僻静的道路却成了一些未成年人扎堆聚集,驾驶改装摩托车竞速、轰鸣炸街的场地。交警通过前期研判、实地摸排,精准掌握了违法青少年的聚集时段、活动规律与行驶路线,并统筹多警种开展合围查处。

警用无人机空中喊话:交警执法,所有飙车炸街车辆已被包围。立即停车熄火,下车原地等候,服从民警指令。

在现场交警发现,涉案人员多为未成年人。今年17岁的蒙某,利用暑期打短期工赚取的收入,通过网络购物平台私自购买排气管、车灯、调速配件等零部件,自行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深夜上路飙车炸街,以此追求刺激。

索子剑分析道,未成年人的心智还没有成熟,对于飙车的风险理解不足,容易将违法行为等同于很酷的一种行为,将车辆的改装程度、飙车技巧视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特别是为了融入一些群体或同伴的认可,不断地挑战高难度动作。

此次行动,交警共查处涉嫌“飙车炸街”未成年人30名,依法查扣涉嫌非法改装二轮摩托车19辆。

**一个无证骑行一个横穿马路,酿事故均担责**

交管部门提示:未成年人未接受系统交通安全法规与驾驶技能培训,非法骑行或驾驶途中一旦遭遇突发状况,时常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

近日,在湖南岳阳平江县梅仙镇松山村路段,一名未成年人骑行一辆无牌摩托车,将一名突然跑上马路的9岁女孩周某撞倒,摩托车骑车人也连车带人摔倒。所幸两人都只是外伤,并无大碍。

交警做出责任认定:17岁朱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9岁周某横穿道路未观察路况、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两人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同时,对朱某无证驾驶、车辆没有注册登记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400元。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教部助理研究员何亚琪介绍,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作为监护人,既要切实履行监管义务,在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三年数据显示,每年7—8月暑假期间,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总量占全年同类事故总数的20%以上,其中超60%的涉未成年人伤亡交通事故与监护人监管不力有关。

交警提示,暑期孩子空闲时间多,家长务必强化监护管理。对年满12周岁可骑行自行车、年满16周岁可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未成年人,家长要做好交通安全教育,掌握孩子出行路线与目的地,及时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要强化网络平台治理。对炫耀飙车炸街,诱导未成年人模仿的短视频、直播和群组信息,要推动平台及时提醒、限流、下架和移交相关的线索。强化未成年人的保护。对未成年人参与翘头、炸街、危险炫技的,不能只处罚孩子,还要压实家庭的监护、学校的教育、车辆销售和改装源头的责任。

来源:央视新闻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