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连着百姓的出行安全,也关系着行业的稳定大局。要想化解运输风险,营造公平有序的客运环境,就得规范旅游包车的经营行为,死死守住道路运输的法律红线。7月27日,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通报了一起客运包车异地环线营运的案件。这起真实案例旨在厘清包车营运的法定标准,督促客运企业和从业人员主动学法、守法、用法,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从而筑牢道路运输的安全防线。
案情回顾:异地旅游包车违规运营被依法查处
6月16日,省交通综合执法海北高速支队祁连大队、祁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以及祁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省级道路运输非法违规行为联合治理工作专班的统一调度,依据群众举报线索,在祁连县峨堡镇对一辆涉嫌违法营运的黑M牌照车辆进行了联合拦截检查。
经过核查发现,这辆车的归属方是黑龙江某旅游客运包车服务有限公司。该车配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上明确写着,运营起讫地是从西宁市到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但实际情况是,这辆车全程只在青海境内跑,从西宁市出发走了一圈青甘环线后又回到西宁市。实际行程的起止点都是西宁,既没有按照标志牌核定的线路行驶,本次营运的两端点位也不在车辆的车籍所在地。
执法人员完整固定了相关证据后,根据执法管辖权责,将案件线索及全套证据移交给了祁连县交通运输局进行依法处置。鉴于黑龙江某旅游客运包车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且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违法行为,祁连县交通运输局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罚款。
释法环节:明确包车经营各方责任边界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异地旅游包车违法案例。目前,部分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存在认知误区,片面地认为只要持有包车标志牌,就可以随意跨区域运营。这种违法行为背后潜藏着多重风险隐患。法规明确规定,除紧急包车任务外,包车营运线路至少有一端需要位于车籍所在地。像本案这样,起讫点全部脱离车籍所在地的营运模式,会导致车辆动态监控、驾驶人管理、车辆安全检测等属地监管举措失效,极易引发疲劳驾驶、车辆带病上路等安全隐患。
合规经营企业都应严格按照核定线路报备并申领标志牌。这类全程异地环线包车行为不仅抢占了正规旅游客运的客源,还破坏了公平公正的行业经营环境。同时,车辆一旦脱离属地常态化监管,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时,属地监管、事故处置、理赔维权等流程容易出现衔接断层,大幅增加旅客维权的难度。
道路客运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包车客运标志牌作为法定营运凭证,清晰界定了包车经营的合法边界。各类道路运输经营主体务必摒弃侥幸心理,认真学习包车营运相关法律法规。既要严格按照标志牌标注的线路、起讫地开展运输,也要遵守包车线路至少一端位于车籍所在的设区的市的硬性规定,严守双重经营红线,依法合规开展运输业务,携手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畅通的道路客运市场环境。
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包车标志牌领用、核对、回收的全流程台账。发车前需逐项核对标志牌、包车合同、实际行程信息是否保持一致,依托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实时核查行驶轨迹,严禁驾驶人私自更改标志牌核定营运线路,不得从事两端均脱离车籍地的异地环线包车运营。
客运驾驶人出车前要仔细核对包车标志牌、包车合同的相关内容,严格按照核准的起止地、规划线路行驶。如需变更行程,须由所属企业重新报备并换发对应标志牌,不得擅自调整线路开展纯异地环线营运。
广大群众如发现旅游大巴不按标志牌线路行驶、违规异地揽客等违法行为,可留存车辆照片、行驶轨迹等证据,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举报,共同监督规范客运包车经营行为。
法律链接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57条规定: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合同,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客运包车除执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的设区的市,单个运次不超过15日。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42条规定:从事包车客运的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包车客运标志牌统一管理制度。客运企业应当按规定将从事省际包车业务的客运车辆、客运驾驶员、起讫地、主要途经地等信息和包车合同通过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包车客运信息管理功能模块)向车籍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车籍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起讫地、主要途经地等是否与包车合同衔接一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客运企业方可打印包车客运标志牌并加盖公章,开展相关包车客运业务。客运企业应当指定专人签发包车客运标志牌,领用人应当签字登记,结束运输任务后及时交回客运标志牌。客运企业不得发放空白包车客运标志牌。从事省内包车客运的应当落实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省内包车客运管理的有关规定。定线通勤包车可根据合同进行定期审核,使用定期(月、季、年)包车客运标志牌,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