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通告,甘肃行无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9家旅行社因不具备法定设立条件,其业务经营行政许可被撤销。经查,上述机构既无固定经营场所,也缺乏必要的营业设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四款,经2026年8月4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撤销这9家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许可。
鉴于无法通过其他途径送达文书,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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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8月5日
附件:撤销业务经营行政许可的9家旅行社名单
